來源:來自網絡 2009-06-27 23:39:02
構成化學元素的基本單元和化學變化中的最小微粒,即不能用化學變化再分的微粒。原子由帶正電的原子核和帶負電的核外電子組成,原子核非常小,它的體積約為整個原子體積的10-15,但原子質量的99.95%以上都集中在原子核內。質量很小的電子在原子核外的空間繞核作有規(guī)律的高速運動,原子核和核外電子相互吸引,組成中性的原子。在科學昌盛的20世紀,科學家已經能夠利用場發(fā)射顯微鏡直接觀察到原子圖像,這是證明原子存在的最有力的證據。
近代原子概念是在1803年由英國J.道爾頓提出的,主要內容有3點:①一切化學元素都是由不能再分割、不能毀滅的微粒組成的,這種微粒稱為原子。②同一種元素的原子的性質和質量都相同,不同元素的原子的性質和質量都不同。③兩種不同元素的化合作用是一種元素的一定數(shù)目的原子與另一種元素的一定數(shù)目的原子結合而形成化合物的各個分子。自從放射性元素發(fā)現(xiàn)以后,原子是可以蛻變和分裂的,因此,道爾頓關于原子不可分割的說法應該加以修正,只能說在普通的化學反應中,原子不可分。同位素的發(fā)現(xiàn)也改變了同一種元素的原子的性質和重量都相同的說法,因為同一種元素的各種同位素的質量是不同的。1913年英國H.G.J.莫塞萊提出原子序數(shù)概念,指出同一種元素的各原子的質量可能不等(即各同位素的質量可以不等,但它們的核電荷一定相等),由此可見,一種元素所有的原子的基本特征仍是原子序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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