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來自網(wǎng)絡 2009-07-05 20:16:42
對話法是指美術欣賞教育中教師、兒童與藝術作品三者之間的相互作用和相互交流。
在學前兒童美術欣賞教育中提出對話法,其依據(jù)之一是現(xiàn)代解釋學美學關于“藝術作為文本是無限開放的”的觀點。德國現(xiàn)代解釋學美學大師伽達默爾(Hans-GeorgGadamer)認為“藝術作品本身就是那種在不斷變化的條件下不同地呈現(xiàn)出來的東西”。也就是說,藝術作品的意義不是固定不變的。一方面,藝術作品中不僅僅有創(chuàng)作者自覺意識到的東西,還有由于傳統(tǒng)、文化等方面積淀于他的意識深處的那些無意識或潛意識的東西,這些東西即使創(chuàng)作者沒有意識到,也是存在于藝術作品之中的。這一觀點也已被精神分析美學的“集體無意識”理論所揭示。所以,藝術作品的意義遠非創(chuàng)作者本人的意圖所能限制。另一方面,藝術作品被創(chuàng)作以后,并不是只存在于它被創(chuàng)作出來的那個時代,而是在此后的時代中繼續(xù)存在著。這樣,在不同的時代、不同的場合、甚至不同的對話中,藝術作品會不斷地顯示出它的新的意義。這樣藝術文本自身就成了具有生發(fā)作用的主體。藝術文本的多種意義只有在與欣賞者的對話中,才可能生發(fā)出來。
“依據(jù)之二是長期的學前兒童美術欣賞教育中,教師所采用的灌輸法所帶來的缺憾。灌輸法直接表現(xiàn)就是教師以自己為中心,將自己掌握的有關美術作品的知識無條件地灌輸給兒童,兒童認同教師及其知識,沒有自身的感知和體驗,即沒有直接與美術作品進行對話,因而喪失自我感受、自我加工信息、自己主動創(chuàng)造的能力,最終導致其審美素質(zhì)下降。而對話法卻不同,在對話過程中,教師與兒童之間、師生與美術作品之間不再是一種灌輸與被灌輸?shù)年P系,而是一種平等的、對話式的雙向交流關系。兒童由于身心得到徹底的解放,其學習也不再是被動的接受,而是一種對話式的積極參與和感受,其潛力在不斷的碰撞中得到新生和成長。在這樣的氛圍中,教師和兒童面對美術作品積極交流、討論,由于美術作品是開放的,因而,經(jīng)過對話,就可能生發(fā)多義。
一、對話法的特征
對話法強調(diào)對話首先是兩個主體間的相互交流。對話不同于信息傳遞,信息傳遞表現(xiàn)為單向的和非對稱的,一方是主體,另一方是客體。處于客體地位的接受信息的一方只是被動地接受、理解主體所發(fā)出的信息。而對話則表現(xiàn)為多向的和對稱性的,相互交往的雙方都是主體,因而都具有能動作用。正如加登納所說:“這種交流是通過第一個主體所創(chuàng)造出來的符號對象進行的,而第二個主體能以某種方式去理解、作出反映或加以欣賞”。在藝術活動中,藝術家有一種“向親密的人傾訴自己的深切感受或強烈印象的愿望”,他把作品的角色、作品的接受者作為在心理上具有親和性的主體;而對于欣賞者來說,他是從自己的心靈世界出發(fā)同藝術家、作品進行獨特的對話活動的——人們之所以拒絕說教型的藝術作品,就是因為這類作品的作者否定了欣賞者的主體地位。可見,欣賞者與藝術作品之間的對話要達到的目的是主體間的相互交流,即藝術作品對欣賞者說話,欣賞者對藝術作品說話。“在藝術中,我同生活在彼地、彼時的藝術家和人物交往,因為藝術交往在想象中展開,它使人擺脫空間和時間的桎梏……而且,藝術使人的關系擺脫偶然性的控制,讓每個人在無限的藝術世界里自由自在地選擇自己的朋友。”通過主體與主體的對話,以審美期待為中介,欣賞者的現(xiàn)今視界(指理解的起點、角度和可能的前景)與藝術作品自身所蘊含的歷史視界之間實現(xiàn)了相互融合。其結(jié)果是形成一種新的視界,而這種新的視界又將成為理解新的藝術作品的出發(fā)點。
欣賞者與藝術作品之間的相互交流更多的是通過審美體驗和領悟而進行的非語言的信息溝通。一般來說,語言信息溝通表達人們的邏輯推理過程,而非語言信息溝通則反映了我們所講的含義的“無窮無盡性”。它超越了語言的范圍,變成深不可測的感覺和感情,因而不容易用語言來描述。欣賞者與美術文本之間的對話活動是在欣賞者審美心理體驗的基礎上進行的多通道的相互交流,這種審美心理體驗超越了現(xiàn)實功利的單維情感,與審美對象保持了適當?shù)木嚯x,調(diào)動了多種審美心理功能共同活動,把藝術家的情思意緒和審美創(chuàng)造在內(nèi)心深處彌散、交融,從而達到一種潛在的心靈溝通和內(nèi)在的自我交流。維果茨基在《藝術心理學》中形象地描述了這種欣賞對話:“讀者從兩個方面觀察悲。阂环矫妫ㄟ^哈姆雷特的眼睛查看一切;另一方面,他又用自己的眼睛查看哈姆雷特,所以,每個觀眾既是哈姆雷特,又是他的觀察者。”正是這一過程的巨大的主動性與創(chuàng)造性,給藝術欣賞者帶來了獨特的體驗和豐富深刻的審美愉悅,使藝術欣賞中的對話與一般的現(xiàn)實的對話區(qū)分開來了。
藝術欣賞中的對話是欣賞主體各心理功能的整體直覺。對話中,主體的感知、想象、情感、思維、靈感、無意識等多種心理因素在相互的滲透、補充、綜合、交叉的整體中起著復合作用。蘇珊·朗格認為,藝術是通過幻想,交流和溝通生命的情感和藝術意味,它在直覺過程中把人的心理諸動力激活,使之豐富、充實、秩序化。
二、對話法的實施
對話的基本結(jié)構(gòu)是問和答。在美術欣賞的對話中,首要的問題就是提問。伽達默爾在《真理與方法》中說過:“誠然,一種文本并不像另一個人那樣對我們說話。我們這些努力尋求理解的人必須通過自己讓文本說話。但是,我們卻發(fā)現(xiàn),這種理解,即‘讓文本說話’并不是一種任意的由我們主動采用的方法,而是一個與期待在文本之中發(fā)現(xiàn)的回答相關的問題。”也就是說,當欣賞者面對藝術作品時,他首先就會提出一個問題,“該美術作品究竟要告訴我什么?”但是,作為欣賞者的學前兒童,由于其心理發(fā)展、生活經(jīng)驗、藝術經(jīng)驗等等都決定了他們的視界不可能迅速、有效地與作為文本的美術作品的歷史視界融合。因此,需要教師作為中介來進行引導,幫助他們和美術作品進行問和答。
學前兒童美術欣賞教育中實施對話法過程中,教師應注意以下幾點:
1.對話雙方的關系應該是平等的,教師不能強求兒童接受某一權威的結(jié)論或自己對美術作品的看法,而應讓兒童有自己的探索。平等的對話關系是對話能夠進行的條件,也是兒童樂于對話的前提。作為引導兒童與美術作品對話的中介,教師不以自己的權威壓制兒童,而應承認,在作為文本的美術作品面前,師生雙方均有說話的權利。因為,美術作品作為藝術文本是開放的,每個人的藝術經(jīng)驗也是有限的,作者原初的視界與欣賞者的現(xiàn)今的視界之間總是存在著各種差距,這種歷史的差距是任何欣賞者都無法消除的,即個體不可能完全理解美術文本的全部意義。雖然教師在引導兒童欣賞美術作品之前,已有對作品意義的預期,但這并不意味著學前兒童必須無條件地接受教師的這種預期,兒童仍然可以有自己的理解。而且,作為教師還必須鼓勵兒童不要拘泥于教師的解釋,甚至不必拘泥于創(chuàng)作者原有的創(chuàng)作意圖,而是通過對話,根據(jù)自己對作品所傳達的信息的體驗和理解,充分發(fā)揮想象力、創(chuàng)造力,發(fā)表自己的見解,實現(xiàn)兩種視界的融合,生發(fā)出對話雙方意想不到的新東西。兒童在美術欣賞中常常會感受到一些教師沒有感受到的東西,說出一些教師意想不到的話語,這就足以證明他們有自己獨特的視界。因此,每一次與美術文本的對話,都是一次意義生成的過程。美術文本的意義的可能性是無限的,因而對于美術文本的理解無正確與錯誤之分,只有不同的理解。在理解中,問題的本質(zhì)就是其本身的不確定性。理解始終是一種對話和交流,是一種不斷的探求和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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