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京華時報 作者:張靈 2010-09-07 10:27:45
2010年夏天,市教委頒布了新修訂的《北京市中小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制定于1990年的舊辦法同時廢止。新辦法擴大了義務教育階段允許借讀的學生范圍,明確規(guī)定,外地生在公辦校和民辦校就讀都應有學籍。此外,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得為學生辦理退學,中小學在對違紀、違規(guī)學生處罰時不得再使用“開除”。
接收借讀生范圍擴大
市教委基教處處長李奕介紹,舊的《北京市中小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于1990年2月16日實行,20年過去,當時的一些立法理念已經(jīng)發(fā)生了變化。
新辦法擴大了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接收借讀生的范圍。以往,只有父母雙方出國、父母雙方在邊遠地區(qū)工作或從事流動性大的工作的、父母一方在本市工作的、原本市下鄉(xiāng)青年子女等4類情況的學生可申請在本市借讀。但新辦法解除了這些限制,凡是父母或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在北京工作或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只要出具暫住證、戶口本,經(jīng)暫住街道辦事處或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確認后,開具在京借讀證明,可到暫住地就近的中小學聯(lián)系借讀,并免交借讀費。
李奕同時表示,目前公辦校資源有限,完全敞開接收借讀生不太現(xiàn)實。在過渡階段,還是依靠民辦學校接收,主要是經(jīng)過審批合法的打工子弟學校。
外地生借讀均有學籍
李奕介紹,目前,北京市非戶籍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數(shù)量正逐步超過本市戶籍孩子。作為流入地政府,北京有責任做好所有適齡兒童少年義務教育工作。
學籍是記載學生學習經(jīng)歷的身份檔案,包括學生個人情況、學習成績、獲得的重要榮譽等,是學生畢業(yè)、升學、轉(zhuǎn)學等重要憑證。以往本市中小學對外地借讀生的學籍管理比較模糊,有的學校甚至不為借讀生建學籍,以致他們在小升初、教育部門舉辦的各種文體比賽中,都被排斥在外。
新辦法規(guī)定,學校應為借讀學生建立學籍,在參加學;顒雍蜕鐖F組織、受獎勵處分等方面與本市學生同等待遇。這些學生包括:在北京義務教育階段公辦校借讀的外地生,以及在經(jīng)過政府審批的打工子弟學校就讀的學生。據(jù)悉,新辦法僅限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籍管理,不涉及高中階段,也不涉及高考。
義務教育階段不退學
新辦法對允許“退學”的范圍作出明確界定,年滿18周歲接受完9年義務教育,不宜在校繼續(xù)學習的,可辦理退學手續(xù)。李奕表示,這項修改有利于維護少年兒童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這意味著,在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將不能為學生辦理退學。
新辦法還刪除了對中小學生“開除”的規(guī)定。李奕表示,從保護未成年人身心的角度考慮,現(xiàn)在再提“開除”學生已不妥當。
■家長反應
有了學籍就有了合法身份
“有了學籍,意味著孩子在北京求學終于有了合法身份!”從江蘇來京打工的喬先生說,他在北京打工10余年,孩子在海淀區(qū)一所小學讀五年級,從一年級開始,一直以借讀生的身份在校學習,因為沒有學籍,一家人常有“寄人籬下”的感覺。
喬先生說,孩子一直練習標槍,因為沒有學籍,就沒有機會參加市區(qū)組織的各種體育競賽,也少了展示特長的機會。喬先生很早就為兒子的小升初找“出路”,但沒有學籍始終是一個“死穴”,因為很少有學校愿意接收這樣的學生。為此,喬先生甚至準備放棄在北京的工作帶孩子回老家讀書。
喬先生說,政策的出臺讓在京打拼的外地人感受到北京的開放和包容,希望這些保障教育公平的措施能更多一些。
■專家觀點
開放同時還應考慮城市承載能力
非京籍學生享受同城待遇、中小學接收借讀生范圍擴大……最近一些有利于外地孩子在京接受義務教育的措施頻頻出臺,也引起了一些北京戶籍學生家長的擔憂,家長們表示,這會不會導致外地家長帶著孩子涌進北京,擠占公辦學校的學位?
對此,北京市政協(xié)教科文衛(wèi)體委員會特邀委員王晉堂表示,提倡讓外地孩子享受同城待遇沒有錯,但政府部門在作決策時還應考慮城市的承載能力。最近幾年,北京戶籍的小學、初中生數(shù)量逐年下降,外地生源的涌入正好填補了一部分公立學?沼嗟膶W位,但隨著金豬寶寶、奧運寶寶陸續(xù)進入上學年齡,加上日益增多的外地生源,北京中小學學位緊張問題會很快突顯。
王晉堂表示,在積極推進同城待遇的同時,還應考慮北京教育、生活等多種資源的容量與承載力,如何找到一個最佳“結(jié)合點”,將是對政府執(zhí)政能力的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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