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家長幫天津社區(qū) 2017-11-06 14:51:00
河頭學校
一、招生范圍
1.年齡:2016年小學一年級入學的適齡兒童應年滿6周歲(201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2.范圍:河頭地區(qū)(上河頭村、中河頭村、下河頭村、東堤村、楊家河村、岔房子村、雙河村)。
二、本片區(qū)戶籍適齡兒童依據戶口本(包括藍印戶口)、合法固定居所的證明、兒童預防接種證,到河頭學校(小學部)登記入學。適齡兒童戶籍的戶主、合法固定居所的產權所有人必須是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
本區(qū)人戶分離的適齡兒童,到戶籍所在地小學登記,由區(qū)教育局根據招生實際情況統(tǒng)一調配到戶口所在地或實際居住地入學。
三、跨區(qū)縣的人戶分離適齡兒童,由戶籍地所屬區(qū)縣教育局安排入學。因現行戶籍政策無法實現“人戶統(tǒng)一”且確有實際困難,持合法固定居所的產權證和公安局出具的不能遷戶口證明,由實際居住地學校安排入學。
四、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津入學,其父母須已經在入學前到居住證載明的居住地學區(qū)片小學申請登記,并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1.持有在有效期內的居住證原件及復印件;
2.居住證持有人及其隨遷子女的居民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3.居住證持有人及其隨遷子女在天津合法居所的證明;
4.居住證持有人在天津的務工就業(yè)證明(含一年社保);
5.天津或原戶籍地衛(wèi)生部門簽發(fā)的隨遷子女兒童預防接種證原件及復印件。
已經于2016年4月份申請登記且符合入學條件的河頭學校片區(qū)隨遷子女,由區(qū)教育局統(tǒng)籌安排在公辦小學就讀。
五、華僑子女、港澳、臺灣和外籍人員子女在津入學,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六、因政府拆遷政策發(fā)生的搬遷且未還遷的,必須在原居住地所屬小學辦理入學手續(xù),可在暫住地所屬學校臨時借讀,房屋還遷后回原學校學習。
七、報名時間
本地生:5月21日 - 5月22日
(上午9:00 - 11:30 下午13:00 - 15:00)
外地生:5月22日(上午9:00 - 11:30 下午13:00 - 15:00)
八、報名手續(xù)
本地生(含藍印戶口):請適齡兒童家長與孩子帶著戶口本原件(及孩子戶口頁的復印件)、合法固定居所的證明原件和兒童預防接種證原件及首頁復印件到河頭學校(小學部)按時報名。
外地生:2016年4月份已登記合格的外地生家長與孩子需持五證和社險原件和復印件按時到河頭學校(小學部)報名。
九、家長須知
1.招生之日允許一名家長帶領報名兒童進入校園報名。
。ㄌ崆皩W校保安發(fā)號,按發(fā)號次序進入學校進行報名)
2.必須在招生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報名,否則不予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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