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家長幫上海站 作者:唐客 2018-06-25 17:05:44
2018年上海市長寧區(qū)教育局關于學前教育招生的工作意見
各托幼機構:
為貫徹落實市教委關于學前教育招生工作的相關要求,結合我區(qū)學前教育發(fā)展的現狀,現就本區(qū)2018年學前教育階段的招生工作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基本原則
1.各托幼機構的招生應遵守“免試相對就近”的原則。
2.合理配置學前教育資源,基本滿足區(qū)域內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能夠接受3年學前教育。
3.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招生原則,及時向社會公布學前
教育階段招生工作信息,加強教育部門、托幼機構、家庭和社會之間的溝通交流。
二、招生對象
2018年幼兒園招生對象為: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
31日期間出生的身體健康(無慢性傳染。、智力正常、可正常參加集體活動的本區(qū)內適齡兒童。
三、招生辦法
、灞臼袘艏m齡兒童
1.本區(qū)戶籍(非集體戶籍)適齡兒童
本區(qū)戶籍適齡兒童入園登記時,家長攜帶適齡兒童戶口簿
(2018年4月15日之前報進戶口)、出生證、房產證(產權所有人須為適齡兒童本人、父母一方、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在規(guī)定時間到戶籍對應幼兒園辦理登記手續(xù)。(詳見附件1:2018年長寧區(qū)公辦幼兒園招生地段表)
幼兒園將根據招生的實際情況,對適齡兒童與戶主關系、戶口遷入年限及產權所有人有所要求。對符合要求的適齡兒童,實行對口入園;對不符合對口入園的適齡兒童,實行區(qū)域統(tǒng)籌入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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